医疗保险转移
2006年工作在深圳工作,公司购买了养老,医疗,失业等5险,已经迁入深户;缴费一直至今,2016年回家乡宜昌,请问医疗保险中的个人账户金额能否转移到宜昌,以便在宜昌就医?
盼回复,感谢!
目前社保账户仍是正常缴费状态!
提问者:smiling04210
市人社局
您好!感谢您对医保个人帐户转移及医疗就医问题的咨询,我们已与您电话联系,根据您个人的实际情况及咨询的问题做出了解答,您表示满意!现再书面回复如下: 经电话了解,您想将养老保险关系留在深圳,但想将医保关系转移到宜昌,并在宜昌参加医疗保险从而享受医保待遇。根据我市医保政策规定,结合您的条件,您只要在我市城区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可以将深圳的医保关系转入到我市城区,个人账户资金可一并转入。但要提醒您的是:您在深圳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转入我市之后,只能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不能认定为我市的实际缴费年限。请您在办理转移时慎重考虑。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还有疑问,请致电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社保关系转移科,联系人:游艳,联系电话:6756030。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