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岁时未办理退休的企业女工人可否在之后任何时间办理退休?
本人户籍宜昌,出生于1963年02月,属于企业女工人,一直由企业交纳社保至今。45岁前的社保帐户在宜昌,之后在宜都工作并在宜都交纳,打算退休时转并至宜昌。因工作原因未在2013年50岁时办理退休,今年已过53岁,请问我现在是不是可以随时办理退休?传说50岁时未办的就必须等到55岁再办,是不是真的?
提问者:gohome87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欢迎您来咨询。
按照现行社保政策,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参保职工,方可在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1、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在个人服务窗口参保缴费的女职工,其退休年龄按55周岁确定,其中,原为国有或集体企业正式职工的或随单位参保缴费达10年以上的,其退休年龄可根据本人自愿,选择50周岁或55周岁;2、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按照您所说的情况,您应该是可以在50到55岁之间任何一个时间申办退休。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有疑问,请致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联系电话:6056707。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