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过错导致领不到失业金
人社局:工伤期间公司去年十月份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停缴社保,也没有出具解除合同通知书给我,今年八月法院判决公司违法解除合同,九月我到人社局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被告知领不到,原因是:1公司没有填写失业人员申报审批表,档案管理处没有我的登记资料,2即使公司、我现在申报已过时间。可以说全是因为公司的过错。那么我现在可以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承担损失吗?我以后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怎么交?
提问者:盼望详细解答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弥补您的损失。如果您确需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费,如要补缴则需携带以下证件:《社会保险证》、本人身份证,到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市环城北路40号)二楼东厅29-31号窗口(灵活就业人员管理科)办理社保费的缴费核定(基本养老保险可直接到城区三峡农行各网点缴费)手续,并持《缴费审核单》到地税局缴费即可(以后可直接到三峡农行城区各营业网点办理缴费核定)。具体缴费标准如下:
宜昌市城区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
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元)
年缴费基数39474元 月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月缴费标准 年缴费标准
一档 60% 1974 20% 394.80 4737.60
二档 70% 2303 460.60 5527.20
三档 80% 2632 526.40 6316.80
四档 90% 2961 592.20 7106.40
五档 100% 3290 658.00 7896.00
六档 150% 4934 986.80 11841.60
七档 200% 6579 1315.80 15789.60
八档 250% 8224 1***4.80 19737.60
九档 300% 9869 1973.80 23685.60
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元)
月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月缴费标准 年缴费标准
3290 10% 329.00 3948.00
5.5%(一经选定,至法定退休年龄不得更改) 180.95 2171.40
三、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标准:8.00元/月
及时足额补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可以避免您的社保权益受到影响;况且以后补缴社保费会增加缴费成本,每年的7月1日是全省统一调整社保缴标准时间,之前几年,社保费均是逐年递增的。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还有疑问,请致电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灵活就业人员管理科,联系人:杨德国,联系电话:6755132 6756862。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万事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