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相关问题
我同事现在在兴山工作,她自己交过个人社保,一直交到2015年6月份。现在我们公司在宜昌城区给她办理了新社保,她也已经在兴山办理了停保手续,请问她以前交的个人社保跟我们公司交的社保能否转到一起,会不会影响以后退休的养老金领取?
提问者:婳嫣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欢迎您对社保相关问题问题的咨询!
为了准确回答您的问题,我们首先及时与您电话联系,在电话中给您进行了答复,您表示非常满意。现再书面答复如下:
您同事户籍在兴山县,现在想将社保关系转到宜昌城区。根据规定,您同事暂时不符合将社保关系转移到宜昌城区的条件,您同事未将社保关系转移到宜昌城区并不影响她在宜昌城区参保缴费,您同事可以先在我市城区参保缴费(由单位为您同事办理),待满足转移条件后时再办理转移手续。
根据您同事的情况,她也可以暂时不办理社保关系转移,不办理转移不会影响她在宜昌正常参保缴费。因为她可能会在多地工作并参保,不需要每到一地工作就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可以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确定好待遇领取地之后,再将各地的社保关系转移合并即可,请您斟酌。
上述答复不知您同事是否满意,如还有疑问,请致电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社保关系转移科,联系人:魏建江,联系电话:6756030。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