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缴
您好,我父母均为1959年出生,现年56岁,以前均未缴纳社保,且为外地在宜务工人员,我想问下是否可以为我父母某一方补缴社保,我听说好像可以补缴多少年然后自己再缴几年的样子。。。盼回复!!!!
提问者:槛菊清秋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欢迎您对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社会保险问题咨询!
根据社会保险相关政策规定,个人首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龄条件是年满16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
按照您所述情况,您父母只有一人符合以上年龄条件,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保险)两项社会保险。
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所需证件资料及程序如下:参保人员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张,一寸白底彩色登记照片三张,到市社保征稽局(环城北路40号)二楼东大厅4号窗口办理参保手续,并从当月起开始缴纳社会保险费。
另需提示的是,我市目前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只能从申报当月开始核定缴费,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女性25年、男性30年。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还有疑问,请致电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登记科,联系人:李艳,联系电话:6756807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万事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