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如何把社保医保转到外省
你好!我是宜昌市的在职教师,已经在宜昌工作22年。由于身体原因现在已经申请辞职,准备回到老家北方(外省)去。现已经清楚国家的相关政策,我工作期间的养老视同缴费年限。但我想知道我回到北方去以后养老和医保能否转过去,如果能转,视同缴费年限是否也可以一并转过去?谢谢!
提问者:如何把社保医保转到外省去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欢迎您对辞职后如何把社保医保转到外省问题的咨询!
1、关于医保转移问题:如果您需要将宜昌的医保转到外省,您最好先咨询外省社保机构是否能够接收您的医保关系,如果外省社保机构能够接收,请您携带身份证件和在宜昌参保时颁发的《社会保险证》到我局(人社服务大楼二楼经办东厅9-10号窗口)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持此凭证到外省社保机构提出转移申请,经外省社保机构审核同意后会将您的相关资料邮寄我局,我局在收到相关转移资料后即为您办理转移手续。如您还有什么问题随时欢迎您的咨询或来电咨询(联系电话6756030)。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还有疑问,请致电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申报核定科,联系人:王志超,联系电话:6770736。
2、根据现行社保政策,我市未参保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在单位同意后辞职的,事业单位工作期间视同缴费年限,单位和个人不需要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您参加社会保险后,您的实际缴费年限和事业单位工作期间视同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视同缴费年限是在办理退休手续时依据个人档案记载确定的)。您现在只需要将您的辞职相关资料放入个人档案中,并将个人档案交给新单位或进行档案托管(本人不能保管自己的档案)。根据您所述情况,您将回外省老家,建议您再咨询一下当地人社部门关于这方面的具体要求。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幸福!
回复时间:2014-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