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断保补保对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影响
问:断保补保对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影响,对住院待遇有无影响,其是如何规定的,本人5月份医保未及时缴纳,7月份补缴,请问在几月份才能正常享受住院报销待遇。
提问者:当年明月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欢迎您咨询医疗保险待遇问题。
按照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无论是以单位职工还是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次月起,终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从您的信息判断,您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的,从5月份未及时缴纳费用到7月份补缴,断缴时间超过60天。根据《宜昌市城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宜昌市人民政府令第107号)第十一条规定,参保人员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以上至180天(含180天)补缴医疗保险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3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因此,您10月份才能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
如您对上述回复仍有疑问,请致电市医保局医疗监管科,联系电话:0717-6731337。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时间:2014-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