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社保转回宜昌
问:原来在山东购买社保,现在想转回宜昌的单位,需要怎么办理?中间未缴的两三月时间要如何补缴?另外,因原来单位的缴费基数高于现在单位的缴费基数,是否可以按原来的缴费基数让现单位予以缴纳?
提问者:刘***咨询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欢迎您对山东社保转回宜昌问题的咨询!
1、关于社保转移的问题:如果您需要办理社保转移,请您携带您宜昌市城区户口、在宜昌市参保缴费的《社会保险证》、外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到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环城北路40号)二楼东大厅9-10号窗口提出转移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我们即为您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相关手续。
2、您从山东回到宜昌市城区的单位工作,并把山东的社保转回宜昌城区,中间未缴的两三个月的社保,您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补缴费用。
您中间断缴想把中间没缴的部分补齐,如果想补缴社会保险费,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养老保险计算累计缴费年限,即:您如果断缴养老保险费,以前的缴费年限,我们将为您保留,待以后缴费时,将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如果断缴医疗保险费,缴费年限将中断,以前的缴费年限不能连续计算。要从重新缴费的时间开始计算。同时从未按时缴费当月起,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如果及时进行补缴后,可以连续计算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补缴期间发生住院费用不予支持。但可划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按9%补缴的)。
您可按以下缴费档次和标准自行选择缴费,(补缴或续缴标准都一样,此标准的执行时间截止2014年6月底前,如遇双休,需提前缴费):
宜昌市城区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元)
年缴费基数28697元月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月缴费标准年缴费标准
一档 60% 1435 20% 287 3444.00
二档 70% 1674 334.80 4017.60
三档 80% 1913 382.60 4591.20
四档 90% 2152 430.40 51***.80
五档 100% 2391 478.20 5738.40
六档 150% 3587 717.40 8608.80
七档 200% 4783 956.60 11479.20
八档 250% 5979 1195.80 14349.60
九档 300% 7174 1434.80 17217.60
3、关于缴费工资基数的问题:您在单位工作,所在单位应根据您本人在本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实际工资为基数申报缴纳社保费(对新就业无上年度本单位月平均工资的参保人员,从签订劳动合同当月开始申报缴费,以当月实发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申报),低于上年度社平工资60%的,应按60%申报,高于上年度社平工资300% 的,也只能按300%申报。如您还有什么问题随时欢迎您的咨询或来电咨询(联系电话6756030)。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还有疑问,请致电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申报核定科,联系人:王志超,联系电话:6770736。灵活就业人员管理科,联系人:魏建江,联系电话:6755132 6756862。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幸福。
回复时间:2014-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