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严重慢性疾病门诊治疗
问:我于今年3月在市一医院风湿免疫科查出患有类风湿关节炎和干燥综合症,经了解适用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严重慢性疾病门诊治疗管理办法,请问我该如何办理,具体找哪个部门,联系方式是什么?
请给予答复为盼。
宜昌市西陵区98号李女士上
2014年5月12日
提问者:小灰灰生病了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欢迎您咨询医疗保险待遇问题。
按照我市现行政策规定,患有类风湿关节炎和干燥综合征的宜昌市城镇职工参保患者,可向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提出门诊慢性病办理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级甲等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诊断依据及近半年的诊治资料(门诊资料需提供原件;住院资料或门诊资料已归档的,可提供复印件,但复印件上必须标明病案号并加盖公章)。定点医疗机构初审汇总后,每年5月和11月报送市医保局。医保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并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符合条件的纳入门诊慢性病治疗管理范围。根据您的情况,您可以准备相关资料选定一家定点医疗机构提出门诊慢性病办理申请。
如您对上述回复仍有疑问,请致电市医保局医疗费审核科,联系电话:0717-6742215。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时间:2014-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