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退休工龄
问:我在西藏海拔在4500米以上工资5年,有规定说在高原工作1年退休时算一年半,请问宜昌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提问者:风雪地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欢迎您来咨询。
根据(63)中劳护字第125号文件规定:常年居住在4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的职工,每在此地区工作满一年,其工龄按一年零六个月计算;常年在4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流动工作的职工,每年在此地区流动工作满一年,其工龄按一年零三个月计算。
根据《***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1978年7月11日):经常在摄氏零度以下低温场所工作的工人和常年在海拔4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流动工作的工人,可以参照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工人办理提前退休;常年居住在4500米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的工人可以参照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工人办理提前退休。
根据湖北省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鄂劳险【1996】045号):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的折算工龄,换算缴费年限,办法是,一年特殊工种的折算工龄,换算半年缴费年限,换算的缴费年限最多不超过五年。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有疑问,请致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联系电话:6056707。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时间:2014-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