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保管
问:去年毕业后一直在荆州市江陵县电视台工作,今年辞职后,回宜昌从事自由职业,但是档案和党组织关系依旧在原单位,我想请问如果要转回宜昌的话应该怎么办理呢?谢谢.
提问者:蓦然
人社局回复:
您好,感谢您对人事代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根据《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施全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通知》(鄂办发[2003]1号)及《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应实行人事代理。您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档案应转至当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管理。
如果您已工作满一年,应建立人事档案,并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可持您与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订的档案托管协议书或存档证明、身份证到我中心人事代理部开具商调函;如您工作未满一年,只需调取您的学生档案,也可携带与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书、身份证到我中心开具调档函后调取您的档案。
建议您党组织关系转至您户口所在地的社区。
如有疑问可拨打联系电话:0717-6056355、6771511。
联系地址:宜昌市环城北路40号人社局服务大楼436室。
承办人:贾璐璐
最后祝您工作顺利!
回复时间:2013-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