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缴费时间能否改动
问:医保缴费时间能否改动
我的医保缴费时间为2014年7月至2015年7月,我单位报销时间为每年的12月,能否我的缴费时间也改为每年的12月,比如明年缴费能否为2015年7月至12月。
提问者:陈利蓉
市人社局回复
感谢您对医保缴费时间能否改动问题的咨询!
宜昌市城区灵活就业人员续缴社会保险费原则上按年度在三峡农行城区各营业网点缴纳,特殊情况也可按月缴、季缴,
您明年缴费可以改为2015年7月至12月,但需要提醒您的是医疗保险需先缴纳后享受,且必须连续缴费,不可间断。您如果断缴医疗保险费,缴费年限将中断,以前的缴费年限不能连续计算。要从重新缴费的时间开始计算。同时从未按时缴费当月起,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如果及时进行补缴后,可以连续计算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补缴期间发生住院费用不予支持。但可划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按9%补缴的)。为了您能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请您必须提前、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
所以建议您在2015年12月以前,提前缴2016年1-12月的医疗保险费。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还有疑问,请致电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灵活就业人员管理科,联系人:魏建江,联系电话:6755132 6756862。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万事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