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果清算,如何处理退休职工医保?
问:按现行规定职工退休后企业仍需缴纳医疗保险费。请问如果企业要破产清算,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险按规定要如何缴费(一次性缴多少年?标准是多少?是否有相关的优待政策?)
提问者:yichangzyc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欢迎您对企业如果清算,如何处理退休职工医保问题的咨询!
为了准确解答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及时与您电话联系,得知您姓宗,我们在电话中给您进行了答复,您表示非常满意。现再书面答复如下:根据《宜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市直及城区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宜劳社发[2007]5号)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改组(包括破产、关闭、兼并联合、租赁、出售和进行公司制改造等)时,所在单位为退休人员一次性缴足10年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后,不再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该单位退休人员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待遇。按此文件规定,我市目前退休人员一次性清算的标准为28666.74元(基本医疗保险费27826.74元+大额医疗保险费840元)。如您还有什么问题随时欢迎您的咨询或来电咨询(联系电话6756030)。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还有疑问,请致电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申报核定科,联系人:王志超,联系电话:6770736。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工作顺利、生活幸福!
回复时间:2013-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