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岗位设置
问:三年前学校进行了岗位设置。请问何时进行第二次岗位设置?我们一等就是三年啊!
提问者:教师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首先欢迎您对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的咨询。现就您提的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岗位设置的相关规定,我市岗位设置的聘期一般为三年,三年聘用期满,单位应进行新一轮岗位聘用。据我们了解,您单位是2010年12月完成岗位设置的,那么您所在单位应于2013年12月进行新一轮岗位聘用。目前,我市部分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聘期已到。如何启动新一轮岗位聘用工作,更好地激发广大事业单位职工工作积极性,广大事业单位十分关注,我局高度重视新一轮岗位聘用工作,从今年8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专项调研,组织多层次、多形式的座谈讨论,就开展新一轮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广泛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事业单位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我局起草了《关于规范全市事业单位新一轮岗位聘用管理工作的有关意见》。目前,我们正对此意见稿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并尽快向省人社厅汇报同意后下发实施。
由于您单位目前已由市直划转至西陵区管理,涉及第二次岗位设置的具体事宜,请您直接向西陵区人社局咨询。如有问题需要向市人社局咨询的,也可电话咨询我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6056361。
我们感谢您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顺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万事如意!
回复时间:2013-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