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得到经济补偿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问:单位长期拖欠工资 ,没按时发过一次,一拖几个月,工资又不高扣了社保只有几百块钱,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八月份的到今天还没发,实在搞不下去了,现在想另谋出路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提出辞职能得到补偿吗
提问者:laobai1xiangwm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欢迎您咨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有疑问,请致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联系人:倪清梅,联系电话6056692。
回复时间:2013-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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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10:28:5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