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
问:本人是宜昌城镇户口,于06年在宜昌十六化建参加工作,今年7月25日公司没有在跟我签劳动合同,十六化建参加的是省里的社保,我现在能否转回到宜昌市参加社保。具体有些什么手续该怎么办理?
提问者:羊羊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欢迎您对社保从武汉转到宜昌问题的咨询!
湖北省养老保险局《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业务经办的几点意见》(鄂养保函[2011]95号)文件规定,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待参保人随用人单位参保或达到待遇领取条件确定待遇领取地时,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省内转移手续。您可根据以上条件判断能否转移,如您符合转移条件,可将养老保险关系从省里转到宜昌(如果您自己无法判断,也可电话将您的详细情况告诉我处经办窗口工作人员,让工作人员为您解答,电话6756030)。如果符合转移条件,请携带您宜昌城区户口、省养老保险局为您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我处(环城北路40号)二楼东大厅9号窗口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我们即为您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相关手续。
随时欢迎您的咨询或来电咨询。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还有疑问,请致电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申报核定科,联系人:王志超,联系电话:6770736。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幸福!
回复时间:2013-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