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是否可以从教育局提出来托管到人才需要什么手续
标题:您好,我是13年的毕业生,因为当时不想把档案托管在武汉所以就寄回宜昌市教育局了,由于教育局不能评职称算工龄所以我现在想托管在宜昌市人才,我现在有几个问题想要咨询:1,我是学土木的,现在从事建筑行业,宜昌市人才能不能评定建筑行业相关职称。2,由于我的档案现在在教育局,那么我想请问一下要托管到人才需要什么手续,流程是怎样的。3,由于我现在还在实习期,手上只有就业协议,请问可以办理托管不。4,宜昌市人才关于档案托管是怎么收费的?
提问者:半夏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感谢您对人事代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针对您所提出的问题做如下回复:
1、按照湖北省省大、中专毕业生初定职务要求,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初定为助理级职务;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初定为助理级职务;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班毕业可初定为助理级职务(硕士毕业后可直接认定初级);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初定为中级职务;博士学位获得者,当年可初定为中级职务。学历与从事专业不一致的,不能进行认定。如果您学用一致,在宜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后,可通过人才中心作为申报单位申报职称。
2、首先您应向市教育局查询档案是否到达,档案到市教育局后,携带您的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到宜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具调档函,档案到达人才中心后,再办理相关代理手续。
3、携带您的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即可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4、2013年,宜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应届毕业生们推出了宜昌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一卡通活动,目的就是帮助高校毕业生正确处理档案托管、户口挂靠、党组织关系接收,执业资格考试、职称归口申报等事宜,解除毕业生的后顾之忧,保障其更快更好地就业、创业。对毕业后两年之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免缴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的收费。
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联系电话:0717-6771511、6056355
联系地址:宜昌市环城北路40号人社局大楼436室。
回复时间:2013-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