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退休手续
问:我在1998年1月在劳动局个人购买养老统筹,2007年进入江山旅行社工作,期间一直属于个人购买养老统筹,2009年8月单位给我购买养老统筹至今,2013年10月,我已经达到50岁,已交满15周年,请问我今年能正常退休吗?请回复,谢谢!
提问者:灯火辉煌覃凤茂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欢迎您来咨询。
按照现行社保政策,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职工,方可在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企业职工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在个人服务窗口参保缴费的女职工,其退休年龄按55周岁确定,其中,原为国有或集体企业正式职工的,其退休年龄可
根据本人自愿,选择50周岁或55周岁;
2、职工缴险费年限不少于15年。根据以上政策,结合您所述情况,如果您到2013年10月仍是单位职工且随单位办理退休手续,则您可以50岁退休。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有疑问,请致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联系电话:6056707。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时间:2013-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