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同意辞职怎么办
问:老师好!我是2012年毕业的!毕业后进入了湖北的一个国企施工单位,被派到了外地的施工现场上班!!现在感觉没什么前途想辞职回家考公务员,因为这个单位有许多的分公司我被派到了其中的一个,去找分公司的经理说我想辞职,但是他不同意,说是合同与总公司签的不是和分公司签的要辞职去找总公司,但是我问了总公司人力资源处说辞职是要经过分公司领导签字后回到总公司才能办辞职手续。其实这个公司有个规定哪个领导在辞职报告上签字就要被总公司罚款。现在他们就推来推去不同意辞职,我现在不知道改怎么办了?因为我的档案在公司考公务员需要档案如果公司不同意那以后就不能考公务员了。所以想让老师给我出个主意非常感谢!!!
提问者:心随你飞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欢迎您咨询。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考虑好后,确要辞职,请将辞职申请提前三十日递交给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或者办公室(留好公司收到的证据),在公司收到您的申请30日后,若公司没有批准,您也可以走人;在30日内公司什么时候批准,您就可以什么时候走人。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未向您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的,您可向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给您造成损害的,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建议您最好和公司协商,讲明辞职理由原因,一般公司会理解的!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管理科 地址:沿江大道43号人社局11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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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3-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