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转交职工养老,该怎么办理,在哪办理
问:你好,我是2012年10月份在社区居委会购买了城乡居民养老,现在我已找到工作,单位准备给我办理职工养老,我该如何办理,需要准备哪些资料,需要个人还是单位前来办理,麻烦告知下,急....
提问者:白沙脑
市人社局回复:您好!欢迎您咨询。
一、根据相关规定,对已参加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在单位就业后又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其原来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予以封存,待国家关于城乡居保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出台后,再进行转移衔接。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还有疑问,请致电宜昌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城乡居保参保登记科,电话:6740089,
二、按照您所述的情况,应由所在的单位为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公司申报新增员工所需申报资料如下:
1、携带新增参保人员一寸彩照二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2、填写《湖北省单位在职职工增减申报表》一式三份;
3、新参保人员达到5人或以上的还需《用人单位新参保人员登记批量导入表》(网址http://rsj.yichang.gov.cn/点击专区→常用表格→《用人单位新参保人员登记批量导入表》)。
三、根据社会保险相关政策规定,个人首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龄条件是年满16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
请于每月11至30日内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办机构(环城北路40号)二楼东大厅1号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从登记申报的下月开始缴纳社会保险费。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还有疑问,请致电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登记科,联系人:谢萍,联系电话:6756807 。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万事顺意!
回复时间:2013-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