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疗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问:我的妻子没有工作单位每年缴纳的都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180元一年),没有缴纳过其他的任何医疗险,生育险。她的预产期在2013年的7月份(剖腹产),这样的情况是不是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内?如果不是的话现在有没有其他的办法?
提问者:Y随风
市人社局回复:您好!欢迎您咨询宜昌市医疗保险政策。
根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文件的规定,参保并缴费的次月您即可享受住院分娩报销待遇。入院时需提供《生育服务证》和《社会保险证》,出院时直接与医院结算即可。
如您对上述回复仍有疑问,请致电市医保处居民医保科,联系电话:0717-6736387。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时间:2013-01-05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2 10:35:0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