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怎么办
问:2012年6月和7月在某广告公司工作2个月,没有签订劳务合同,然后在7月底跟老板说辞职后就走了,找他要工资一直拖着不给。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要回工资吗?
提问者:wo061457
市人社局回复:您好。您反映的主要是工资的问题。我们认为:1、用人单位应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2、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单位涉嫌拖欠员工工资。由于您没有提供详细的单位信息(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我们建议您携带相关工作凭证(如:考勤表、工资发放明细、工资卡交易明细等)向单位所在辖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如上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有疑问,请致电宜昌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联系电话:6770199。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谢谢!
回复时间:2012-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