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的程序
问:我和爱人均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宝宝即将出生,请问办理生育报险要走一些些什么程序,需要一些什么证明材料,什么时候可以办?
提问者:李HJ
市人社局回复:您好!欢迎您对生育保险政策的咨询。
如果您在宜昌参加生育保险达到一年以上且一直在职的话,是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的。
根据《企业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宜昌市政府令(1994)15号)和《关于调整市城区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通知》(宜劳社发[2009]7号)规定,办理生育待遇流程如下:
1、生育前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登记卡》,需要提供以下资料:《生育服务证》、《孕妇保健手册》、一寸彩照一张、身份证原件、异地生育人员需填写《宜昌市生育保险异地生育申请审批表》(此表网上可)。
2、符合生育医疗支付项目的费用,定额标准以内的据实报销,超过定额标准的按定额结算。剖宫产:3300元,顺产:2300元,难产:2500元。
3、生育宝宝两个月后到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相关待遇。
以上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劳资人员前来办理。
如您对上述回复仍有疑问,请致电市医保处工伤生育科,联系电话:0717-6731157。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时间:201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