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单位多缴的社保是否可以退款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问:单位已做社保减员时,少减了一名员工。造成当月多缴了一个月社保。请问可以把多缴的部分退回公司吗。
提问者:瑜洁儿
市人社局回复:您好,欢迎您对单位多缴的社保是否可以退款问题的咨询!
我市城区人社部门金保工程自2007年9月正式上线后,对于已经缴纳了社保的缴费时间段,系统能自动识别,其缴费记录会如实记录在个人信息中(也就是通常意义上所说的划分个人账户),我们就不能再将这部分社保退回公司了。请您在以后工作中注意,我们具体办理人员增减的时间为:每月1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每年年度申报当月除新参保单位外不办理人员增减),当月报减次月生效。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还有疑问,请致电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申报核定科,联系人:王志超,联系电话:6770736。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回复时间:2012-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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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10:37:3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