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退养人员待遇如何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问:本人生于1959年8月,1975年7月参加工作,至今已有37年工龄,2008年因自费编制办理退养手续,请问
国家对退养人员的待遇有哪些规定?可否提前办理退休手续?
提问者:同心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欢迎您咨询。
事业单位内部退养人员与在岗人员退休政策没有什么区别。根据国发[78]104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应当退休。因病不能正常工作, 经鉴定符合国家规定
伤残标准的,可以办理病退。从事特殊工种的并达到相应年限的,可以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因公(工)
致残,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提前退休。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有疑问,请致电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联系电话:6056392。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时间:201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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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10:41:3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