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宜昌市社保系数
问:2012年7月社保申报了,请问单位和个人应承担的社保系数是多少
提问者:小卫
人社局回复:您好,欢迎您对“单位和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问题的咨询!
您单位已经进行了年度申报,以年度申报的缴费工资为基数(申报的缴费工资基数应经您本人签字确认,请注意此环节),分险种按以下比例计算单位和个人应承担的费用:养老(单位20%、个人8%),医疗(单位7%、个人2%),失业(单位2%、个人1%),工伤(单位0.5%-2%),生育(单位0.8%)。社保机构按月核定,参保单位按月缴费。单位按照社保机构核定的应缴费额全额缴纳,其中:个人承担的费用由单位代扣代缴。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还有疑问,请致电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申报核定科,联系人:王志超,联系电话:6770736。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工作愉快、生活幸福!
回复时间:2012-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