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申办退休人事档案问题
问:今看到“纯”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申办退休无需人事档案。但如果参保人员曾有在单位参保缴费经历,即使之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费,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办理退休手续时,仍需提供个人档案资料。我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费,中途在其他私营单位上班并且单位也交纳相关费用,而我现在也离开该公司。请问我以后退休需要哪些档案资料。如果没有相关档案资料怎么办
提问者:吹沙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欢迎您来咨询。
按照现行的社保政策,办理退休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企业女工人年满50周岁,企业女干部及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年满55周岁);2、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如果符合以上政策要求,即可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办理退休手续。
通过与您电话联系,了解到您于2001年参保,距退休为时尚早,今后的社保政策对个人档案有何要求我们也无法预测。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有疑问,请致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联系电话:6056707。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时间:2012-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