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几个月一起交吗
问:你好,我想问单位交满一年的生育保险,辞职后停交了,以后还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吗?辞职后医保需要每个月连续交,可以几个月一起交吗?谢谢!
提问者:三峡手机报读者
市人社局回复
好!欢迎您咨询。
一、生育保险是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8%统一缴纳,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您若从单位辞职,职工与用人单位一旦终止劳动关系,职工个人将不能缴纳生育保险费,也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具体政策依据是:《关于调整市城区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通知》(宜劳社发[2009]7号)。该文件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如下:1、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时,参保单位为其正常足额缴费已满12个月及以上,且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2、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时,参保单位为其正常足额缴费已满6个月不足12个月,且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3、上述生育保险正常足额缴费不计算补缴时间,中断生育保险缴费记录的,从最后一次中断后开始正常足额缴费时起计算连续缴费时间。
如您对上述回复仍有疑问,请致电市医保处工伤生育科,联系电话:6731157,联系人:云蓉。
二、您与单位解除合同后(辞职后),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只有三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大额医疗保险费。如果续缴医疗保险费,可以选择按月缴、季缴、年缴,但必须连续缴纳,不可间断。
具体办理程序:持《职工医疗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证》、《就业失业登记证》、1寸登记照1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到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环城北路40号)二楼东厅17、18号窗口(灵活就业人员管理科)办理缴费核定,持《审核单》到地税局缴费即可(以后可直接到三峡农行城区各营业网点缴费)。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还有疑问,请致电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灵活就业人员管理科,联系人:郑琼玲,联系电话: 6756862。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时间:2012-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