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手续办理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问:退休手续办理
我应该2011年7月办理退休,但今年2012年4月才办理,请问多交的,及8月到现在的医保、退休金是否还能补发。
提问者:清风无影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欢迎您对养老保险问题的咨询!现对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按规定养老金从审批退休时间的次月开始发放,所以延迟的这几个月养老金是不能补发的。经与提问人联系,作为个体参保人员可选择50—55周岁退休。提问人在50岁的时候没有及时办理退休,到现在51岁审批退休手续,那她的退休时间只能以现在即2012年4月为准,其养老金在2012年5月开始发放,不能参与去年养老金待遇调整。
经与本人联系,我们查询到其退休审批表,并按上述答复进行了回复其本人表示满意。
您如有疑问,请致电市养老保险管理处企业待遇审核科,电话:6731051。
回复时间:2012-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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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10:32:1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