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保险缴纳
问:关于医疗保险缴纳
从葛洲坝集团的一家单位离开后,养老和医疗是在宜昌重新办理的,养老保险转到宜昌后已经接着交纳了,但是医疗保险怎么办?以前交纳的医疗可以转到宜昌吗?期间有段时间2011.1---2011.6没地方交纳的可以在宜昌补交吗?
提问者:有点小迷糊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欢迎您的咨询!
国家医疗保险转移政策颁布后,湖北省正在研究制定医疗保险转移实施细则,待我省医疗保险转移政策出台后,便可明确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计算办法,并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以后,再根据您的情况确定是否断缴以及能否按规定补缴。您也可随时与我们取得联系,以了解最新政策,我们的咨询电话是6756030。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还有疑问,请致电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申报核定科,联系人:李华,联系电话:6770736。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身体健康、生活幸福!
回复时间:2012-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