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门诊如何办理?
问:慢性病门诊如何办理?
你好,我父亲患有急性脊髓炎,留下后遗症,双下肢无法行动。听说可以办理慢性病门诊,想问下,如何如何办理?是个什么流程?
提问者:liu2051611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欢迎您咨询医疗保险问题。
如果您是宜昌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按照我市现行政策,慢性病门诊病种暂时只有以下18种:严重糖尿病、严重高血压、慢性阻塞性肺病、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功能不全、脑血管病致瘫、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帕金森氏综合症、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器官移植抗排斥治疗、系统性硬化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干燥综合征、血友病、肺结核。急性脊髓炎后遗症治疗暂时不在宜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严重慢性病门诊范围内,希望您能谅解。但近期湖北省正在准备制定全省统一的严重慢性疾病门诊治疗管理办法,请您继续关注医保有关政策。
如您对上述答复仍有疑问,请致电市医保处医疗审核科,联系电话:0717-6753586,联系人:董长卿。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时间:2012-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