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怎样办外地就诊登记手续?
问:应该怎样办外地就诊登记手续?
你好!我妹妹是灵活就业人员35岁,她在武汉探亲,生病住院了。请问:应该怎样办外地就诊登记手续?申办电话是多少?还有哪些程序要办?盼回复,谢谢!
提问者:金色海湾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欢迎您咨询医疗保险问题。
由于您妹妹是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且未到退休年龄,根据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享受医疗保险的人员因公出差或准假外出期间,所患疾病符合《疾病质量控制标准》需在当地住院治疗的,应在入院后7日内向所在单位报告,并由所在单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外诊登记手续(个体工商户及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直接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登记),其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凭住院病历、出院小结和费用收据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
如果您短期外出,因病情需要在当地及时治疗的,可按政策享受医保待遇。
如您对上述回复仍有疑问,请致电市医保处医疗审核科,联系电话:0717-6731247,联系人:李刚。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时间:2012-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