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当月工资及奖金扣发
问:辞职当月工资及奖金扣发
我朋友在宜昌一家培训学校上班,想辞职,准备提前一个月书面告诉公司。如果公司扣发我这一个月的工资,不发给我上一学期的奖金,我应该准备哪些证据起诉他们呢?在上班前,公司以培训费的形式收取了我一千元费用,怎么让他们退还呢?
提问者:随风飘荡
市人社局回复:
你好!欢迎你咨询。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该以法定货币形式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奖金也是工资的一部分。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考勤记录、学校关于奖金的规定等都是证据。建议你和学校协商,妥善解决你的问题。如协商不成,你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宜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是:市属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中央、省驻宜昌城区企事业单位;驻宜昌城区部队及部队用人单位;市本级招商引资引进的外资企业、民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企业改制前未下放到城区各区的企业;宜昌市以外地区驻城区企业及在城区分支机构;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市级国家机关批准设立或者管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如果不在此范围,请你到所在县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时,请提交劳动人事仲裁申请书:内容包括⑴当事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原籍、现住址、联系电话、确认无误的通讯地址);⑵用人单位的名称(法定全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和联系电话;⑶具体的仲裁请求及金额;⑷仲裁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⑸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6)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7)如委托代理人代为仲裁,需出示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交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身份情况证明(直属亲属提交直属亲属证明,其他公民代理提交司法局公民代理手续、律师出示执业证并提交执业证复印件和公函);(8)提供“学校登记资料”原件一份。谢谢你对我们的信任!
宜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沿江大道43号,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11楼1105室
联系电话:0717—6056761 联系人:姚科长
回复时间:2012-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