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社保补贴没有优惠证能享受么?
问:2011年社保补贴没有优惠证能享受么?
我是2009年4月被国营单位以经济危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载止2011年5月我终止了享受2年的失业金,我年满46岁,是女同志.2009年4月我办理了就业证,而且2011年7月份在宜昌市康庄路社区从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请问我2009年下岗的人员现在已满46岁,2011年我能否享受社保补贴,特别是我没有再就业优惠证证件。我希望有关人员关心我这类人员。
提问者:优游
市人社局回复:
欢迎您的咨询,现对咨询答复如下: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2011年城区灵活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即:(一)《就业失业登记证》中“就业援助卡”认定的就业援助对象;(二)实现灵活就业;(三)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四)参加了社会保险;(五)个人提出申请。
2011年前未享受过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但2011年期间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不需要再就业优惠证。2011年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工作已开始,具体办理时间由各区自行安排。若您符合享受条件,请到户籍所在社区进行申报。咨询电话如下:
西陵区电话:6747558;
伍家区电话:6359520;
点军区电话:6080043;
猇亭区电话:6510856;
开发区电话:633275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回复时间:2012-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