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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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问:关于医保政策
我想咨询一下,我医保是按月交的,是当月交了第二月就能享受医保政策吗?
提问者:zd001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欢迎您咨询了解医疗保险政策。
根据《宜昌市城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十条规定,“参加医疗保险并设立了个人账户的,从首次缴费的第二个月起只能使用个人账户实际额度;自首次缴费的第七个月起,才能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有疑问,可致电市医保处医疗监管科,联系电话:6731337,联系人:朱黎黎。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时间:201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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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10:28:5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