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问题
问:退休问题
今年十月退休,有的说医保要交满十五年才行,如果没交满的还要再办退休时补交是的吗?我已交满十年啦。同时还要补交档案管理费,一年是交多少钱呀。
提问者:水晶叶子87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欢迎您对退休问题的咨询
一、当前医疗保险退休清算执行的政策是:
1、2000年12月1日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参加医疗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宜昌城区办理退休手续时,2003年1月1日以后单位缴费时间不计算缴费年限的,缴纳医疗保险实际连续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0年; 2003年1月1日以后单位缴费时间计算缴费年限的,缴纳医疗保险实际连续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5年;
2000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医疗保险在本地实际连续缴费年限,男性不得少于30年,女性不得少于25年。
缴费年限不足的,应在其办理退休手续时,以当地上年度退休人员平均医疗费为基数,以自然年度计算,每年按10%的递增率,一次性补齐不足年限的医疗保险费,缴齐后,享受医疗待遇至终生。
2、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当月起,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后继续缴费的,必须按规定以补费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将中断期间的全部欠费补齐。补缴时间计入连续缴费时间,但补缴期间不能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中断后未补缴欠费的,视同重新参加医疗保险,中断前的缴费时间不计入连续缴费时间。
根据以上政策,基本医疗保险要连续缴至法定退休时间,退休时一次性清算基本医疗保险。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还有疑问,请致电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个人账户管理科,联系人:李尚平,联系电话:675***52。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龙年身体安康,万事如意!
二、根据鄂价费规[2011]94号文件规定,接受单位或个人自愿委托,并签定协议书代管其档案资料,收费标准:每人每月10元。收费时段:从接受委托保存档案当月起,直到结束委托之月为止。档案保管时间不足十年的,按实际保管月份计算收取、档案保管时间超过十年(含十年)的,只按十年计收。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有疑问,请致电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市场管理科,联系电话:6748942。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时间:2012-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