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统筹续交事宜
问:养老统筹续交事宜
我想问一下,我是2007年进厂交的养老统筹,只交了两年就没交了,现在我想继续交,请问是直接就可以交还是要把中间几年的补起来才能交?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慢慢补交完吗?如果不行可以把我之前交的两年作废吗?作废后自己交的那部分可以取出来吗?
提问者:清水怡人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欢迎您对“养老统筹续交事宜问题”的咨询!
您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完相关事宜后,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否补缴中断期间的社保费,决定权在您自己。养老保险中断的前后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医疗保险如果中断就不能前后合并计算了。
首次续缴医疗保险费,请持您的《职工医疗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证》、1寸登记照1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到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环城北路40号)二楼东厅17、18号窗口(灵活就业人员管理科)办理缴费核定,持《审核单》到地税局缴费即可(如果原来已经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交过费,则可直接到三峡农行城区各营业网点缴费)。
续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时,请持您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险证》或《社会保障卡》以及足够资金,直接到三峡农行城区各营业网点办理缴费。
具体缴费标准如下(此标准的执行时间截止2012年6月30日)。
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元)
年缴费基数22670元 月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月缴费标准 年缴费标准
一档 60% 1134 20% 226.80 2721.60
二档 70% 1322 2***.40 3172.80
三档 80% 1511 302.20 3626.40
四档 90% 1700 340.00 4080.00
五档 100% 1889 377.80 4533.60
六档 150% 2834 566.80 6801.60
七档 200% 3778 755.60 9067.20
八档 250% 4723 944.60 11335.20
九档 300% 5668 1133.60 13603.20
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元)
月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月缴费标准 年缴费标准
1889 9% 170.01 2040.12
4.8%(一经选定,至法定退休年龄不得更改) 90.67 1088.04
三、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标准:7.00元/月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还有疑问,请致电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灵活就业人员管理科,联系人:李艳,联系电话:6755132 6756862。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万事顺意!
回复时间:201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