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发放个人标准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问:社保发放个人标准
我要咨询如果是不用公司社保,公司补钱给我是按什么样的标准,宜昌市和周边县市有什么不一样
提问者:咖啡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欢迎您对社会保险相关问题的咨询。
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全日制用人单位有责任和义务为职工办理五项社会保险,不得以现金形式发给职工。《社会保险法》自2011年7月1日正式实施,全国范围内通用。如果用人单位拒绝依法为您参保,您可以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社保征稽机构投诉举报。
如您有疑问,可拨打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稽核科电话,联系人:简君,联系电话:6755735。感谢您对社会保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幸福。
回复时间:201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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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10:31:0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