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年前征地农转非的社保问题
问:95年前征地农转非后没有任何安置的人员如何参加社保 只能自己掏钱吗 政策有相应的安排吗
提问者:穿石
人社局回复:
您好,欢迎您咨询。
我市城区于2007年9月1日出台了《宜昌市城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凡属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和宜昌经济开发区范围内(以下称城区,不含夷陵区)的被征地农民,不分户口性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以村为单位均可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
1、1982年5月14日后被征地;2、与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有《家庭土地承包合同》、持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3、被征地后家庭人均占有耕地0.3亩及以下(含园地、鱼塘);4、男性年满30周岁,女性年满25周岁;5、已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协议不需要统一安置。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有疑问,请致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村社会保险科,联系人:李科长,联系电话:6056354。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回复时间:2011-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