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保险
市人社局:今年国家公布关于国有企业老职工工伤保险有关政策,要求在年底前将原企业工伤人员未纳入保险的统统纳入保险,并享受有关待迂。我是葛洲坝的一名退休职工,79年受的工伤,工伤十级,并持有单位劳动部门发的工伤证件。请问我属不属于此次办理范围?如果能办理,由谁负责办理?程序是怎样的?请予告知,谢谢!
提问者:老甲余
市人社局回复
你好,欢迎您的咨询。
老工伤人员是指按当时政策,经有工伤认定权限的相关部门和单位认定为工伤,但尚未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工伤人员和工伤职工供养家属,对原已通过一次性支付补偿金等办法终止工伤待遇关系的人员,不再作为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因葛洲坝集团属独立参保,不属于宜昌市城区工伤保险统筹管理范围,你的情况请向原所在单位反映,如属老工伤人员,则由单位登记后,再向葛洲坝集团社会保险中心申报。
对此问题如还有疑问,请向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咨询,联系电话:6056614,也可直接向葛洲坝集团社会保险中心咨询。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时间:2011-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