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工作交流】
◇ 我区出台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实施意见
◇ 我区多措并举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 我区人事考试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
我区出台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实施意见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化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指标约束力,对未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明确了工资总额不得增长或者适度下降的要求,即国有资产减值幅度大于等于5%且小于10%的,当年工资总额降幅不低于5%;国有资产减值幅度大于等于10%的,当年工资总额降幅不低于10%。《意见》适用于自治区各级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在完善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上,按照“效益增工资增、效益降工资降”的同向联动原则,建立完善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根据企业年度经济效益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企业年度工资总额增长或下降幅度。
企业经济效益增长,且国有资本实现保值增值的企业,当年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可在不超过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范围内确定。当年劳动生产率未提高、上年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营利类企业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达到同期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功能类和文化类企业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达到同期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8倍以上的;公益类企业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达到同期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5倍以上的;金融类企业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达到同期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企业当年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在不超过经济效益增幅的80%范围内确定。
企业经济效益下降,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的企业,除受政策调整等非经营性因素影响外,当年工资总额按照以下原则调整:当年劳动生产率未下降或上年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明显优于行业平均水平或者上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未达到同期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0%的营利类企业,当年工资总额降幅在不超过同期经济效益降幅的60%范围内确定;按时足额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的企业以及其他未发生亏损的企业,工资总额原则上相应下降。
《意见》还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国资监管等部门,定期对国有企业执行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规发放工资、滥发工资外收入等行为。对企业存在超提、超发工资总额及其他违规行为的,扣回违规发放的工资总额,并视违规情形对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自治区人社厅办公室 劳动关系处)
我区多措并举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近年来,我区坚持以积极的政策、开放的理念、有效的措施,大力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实施“创新驱动、脱贫富民、人才强区”三大发展战略,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完善技能人才政策体系。自治区党委政府先后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关于创新体制机制促进人才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人才强区工程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把高技能人才培养纳入自治区人才总体规划,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技能人才工作的具体措施,对技能人才培养的各个方面给予政策或资金支持,有力促进了技能人才培养。二是积极搭建技能人才培养平台。紧密结合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通过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遴选技工院校急需特色专业等措施,为技能人才培养搭建平台。目前,全区共创建7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个“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14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0个“自治区技能大师工作室”,遴选了6个技工院校急需特色专业。三是健全激励评价机制。健全技术工人评价选拔制度,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奖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的,自治区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成绩优异的、“师带徒”业绩突出的,不受学历、年限等限制,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以促进优秀技术工人脱颖而出。以“塞上技能大师”和“自治区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加大领军技能人才选拔培养。评选出“塞上技能大师”33名,204人获得了“自治区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通过参加全国各类职业技能竞赛,选拔培养一批高技能人才,现有9名高技能人才享受***特殊津贴、3人获得“中华技能大奖”、32人获得“全国技术能手”。四是围绕特色加大培养。围绕自治区能源、煤化工、装备制造、新材料、生态纺织等重点行业产业,大力开展技能人才培养。通过校企合作、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名师带徒、技能竞赛等方式,培养了一大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技能人才。全区技能人才总量达90.32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2.32万人,其中高级工9.78万人,技师2.25万人,高级技师0.29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总数的13.6%。五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对认定为国家和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的技工院校或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0万元、100万元补助。对认定为国家和自治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自治区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补助。对“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除国家奖励外,再分别一次性给予每人10万元、5万元奖励。对产生“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的培养单位,一次性分别给予5-10万元奖励。对评为“塞上技能大师”和“自治区技术能手”的分别奖励每人5万元和3000元。六是交流合作开拓视野。先后召开了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研讨会,全区职业能力建设工作会议,进一步扩展了工作思路。积极推进区域人才合作交流,加强与内蒙、甘肃周边省区以及江苏、广东、福建等沿海发达地区的交流,签订了合作协议。组织技工院校负责人赴巴西、阿布扎比观摩世界技能大赛,到德国学习技能培训方式方法,借鉴国际先进理念,为我区高技能人才培养和师资队伍建设引入新思路。七是舆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微信、广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我区高技能人才激励政策和工作动态,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给予表彰奖励并树立先进典型予以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技能人才的获得感、自豪感、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感。(自治区人社厅职建处)
我区人事考试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
近年来,我区始终把人事考试诚信体系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倡导守信意识、弘扬诚信道德,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人事考试诚信体系建设,努力营造诚信考试良好社会环境。一是强化制度机制建设,筑牢考试诚信体系建设基础。始终把制度机制建设放在人事考试诚信体系建设的首要位置,全面筑牢人事考试诚信体系建设质量基础。从报名管理、试卷管理、考场管理、考试实施等10个方面,建立了以目标质量控制为核心的考务工作制度,形成了自我监控、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改进的风险防控管理机制。梳理确定了报名准备、资格审核、考务管理、试卷管理等工作环节的105个安全风险点,进一步细化、完善了《宁夏人事考试安全风险点防控管理措施》,建立诚信参考承诺制;网上报名时要求考生填写《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核查考生资格确认时提供的报名证件及相关资料;按程序及时向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上报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设置诚信记录专栏,建立全区人事考试考生“诚信记录”档案,记录自2011年起所有参加我区各类人事考试中被查处的各类违纪考生信息,内容包括违纪情节和处理结果等。二是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强化诚信组考的使命担当。坚持试卷全过程监控管理,实行试卷运送、交接、保管、分发、清点、回收等逐环节签字确认制度,严格执行专人24小时不间断值班和试卷管理零报告制度;坚持落实考试关键数据、重点环节分类管理、双人复核检查机制,确保考试信息准确、安全;完善考试安全责任链,按岗位签订考务工作责任书。细化《考务岗位精细化操作流程及标准》《考务管理工作手册》,扎实做好考前培训和考务会组织,实行重点岗位、环节巡视巡查制度,着力打造考试安全精细化防控网络。自2015年起,每年开展“人事考试工作人员警示教育月”活动,打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三是注重多方联动,形成打击不诚信行为的高压态势。考试命题、笔试、阅卷、面试等重点工作环节,均在纪检监察人员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公务员考试阅卷及面试时主动邀请人大、政协、媒体和考生家长现场监督;实行面试考官“7+0”和考官、考生、考务人员“三抽签”制度;实施考试全程***、录音管理,确保考试过程有迹可循、有据可查、经得起检验。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纪委监委、教育厅、公安厅、无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对各考点周边环境进行常态化综合治理,重点防范和打击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作弊及利用现代化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舞弊行为,形成了打击考试作弊行为的高压态势。同时做好与网络监管、消防、电力等部门的协调,切实做好考试现场防火、防干扰、防泄密、防停电等各项安全工作,确保所有考试万无一失。四是加大设备资金投入,织密防考试作弊技术管控网络。先后投入300万元建设了全区人事考试网上巡查指挥中心,对考点进行实时远程监控;投入资金20万元,更新了面试考场电子评分系统20套,新建20个标准化面试考场,有效提升了面试工作的信度和效度。累计投入100余万元,用于购置、更新各类考试反作弊器材,通过高科技反作弊设备的使用,及时发现考生违纪违规行为,对考生起到了震慑作用,有效维护了人事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五是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营造诚信考试的良好氛围。加强包括刑法在内的“组织考试作弊罪”与相关法律法规、诚信考试的舆论宣传教育,通过人事考试网站、12333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充分发挥舆论的正面引导作用,营造“违纪作弊可耻、诚信考试光荣”的良好氛围,并运用报纸、广播电视以及互联网传播媒介,宣传人事考试防范打击作弊成果;在每场考试中,为每个考点印制并悬挂《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刑法修正案》等喷绘以及诚信应考宣传条幅、标语等,严肃了考风考纪,营造了公平、和谐的考试环境。2018年,违纪考生量占总参考人数的0.041%,是2014年违纪发生量的20%,违纪发生率明显下降。 (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