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工作交流】
◇ 我区三项举措支持民办职业培训教育发展
◇ 我区公布2018年度社保缴费基数
◇ 我区加大源头性欠薪治理工作成效明显
我区三项举措支持民办职业培训教育发展
为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和自治区政府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去年以来,我区强化民办职业培训教育监督指导,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促进民办职业教育健康发展。一是深化“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根据2016年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及时将“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机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民办学校擅自分立、合并等情形(行为)的处罚”“社会组织和个人擅自举办民办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的学校的处罚”“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发布的招生广告和简章备案”等4项事项职权依据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将涉及民办培训学校设立审批、核发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学校名称变更、学校法人变更等15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了“不见面”办理事项。二是加强监管指导。按照设置标准和要求,采取属地申报、分级审批的方式,严格按程序批准设立培训机构。建立开班必查、培训期间必查、培训结业必查的“三必查”机制,加强对培训机构开展培训的日常监管。每年对培训机构进行年检,对无特殊情况一年内未开展培训且不主动报告的,限期进行整改;对严重违纪违规或两年内未开展培训的,取消办学资格。2017年对全区356家民办培训机构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取消18家机构参加政府补贴培训,限期整改86家,吊销办学许可证31家,进一步强化了民办职业学校技能培训规范化管理。三是加大扶持力度。加大对民办培训机构的扶持力度,帮助引进优秀教师,提高教师薪酬,提高教学质量。畅通了民办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通道,在职称评定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保持同等标准和条件,提高了民办培训学校教师的积极性。指导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培训、城乡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较好地满足了劳动者技能培训和技能素质提升需求,促进了就业创业。2017年,全区组织开展各类培训30.45万人次,发放职业资格证9.48万个,通过培训促进23.75万人走上就业岗位,培训就业率达78%。(法规处)
我区公布2018年度社保缴费基数
根据国家、自治区统计局分别发布的《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7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396元,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2779元,全区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为2850元,全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738元。近日,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印发通知,确定了2018年度我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福利待遇计发有关事项。
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统一按上年度发放的工资总额,在2017年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核定。职工工资总额高于2017年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核定缴费基数,低于2017年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由本人根据经济承受能力,在2017年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0%-100%之间自主选择。参考缴费数额如下:选择50%,年缴费7278元;选择60%,年缴费8734元;选择70%,年缴费10189元;选择80%,年缴费11***5元;选择90%,年缴费13100元;选择100%,年缴费14556元。具体以缴费信息系统计算的数额为准。
以上述公布的各类参数为基数计发的丧葬费、抚恤金、工伤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生活护理费、一次性辅助器具配置费、一次性异地安家费、男职工一次性生育护理补助金等,均按公布的标准执行。 (养老处)
我区加大源头性欠薪治理工作成效明显
今年以来,我区不断完善政策制度,健全治理欠薪长效工作机制,加大日常检查执法力度和督导检查,从源头上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上半年,全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检查用人单位5993户,涉及劳动者11.87万人,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2.21万人,累计受理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1762件,较去年同期下降5.7%。截至6月底,全区工程建设领域在建工程建设项目983个(新建项目612个,续建项目371个),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率98.02%,劳动合同签订率93.95%,工资保证金收缴率98%,工资银行办卡率90.74%,分账管理率93.08%,按不低于22%进度款拨付工资率86.57%。目前全区保障工资支付工作形势总体平稳向好。一是健全机制抓平常。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以政府分管常务副主席任组长(总召集人)的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工作协调机构,启动实施自治区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列入政府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和综治平安宁夏建设重点,持续开展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2018年治欠保支工作要点》《2018年治理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和考核细则》等政策文件,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压实各地各部门责任,形成了上下合力推动、左右紧密配合的综合治理格局。二是关口前移抓防控。建立综治、维稳、信访、人社等多部门信息共享工作协调机制,加大社会风险矛盾隐患问题管控,建立“三个清单”,实行定期通报。自治区农民工作领导小组暨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对全区441个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常态化监控预警,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实施定期调度工作机制,紧盯治欠保支六项重点指标,确保各项保障措施精准落地。建立欠薪舆情网络处置机制,组织各地对辖区在建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及时化解欠薪矛盾隐患。加大政府欠款偿还力度,发现拖欠工程款和工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三是突出重点抓治理。进一步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依托劳动保障监察窗口、人社12333服务电话、掌上手机APP、工地维权信息告示牌等,方便农民工依法维权。强化日常监察执法。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统一部署,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区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管理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督查,及时发现违法问题,及时介入查处,严厉打击恶意欠薪、非法讨薪行为。全区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9件,公安机关立案18件,形成社会高压治欠态势。四是健全制度抓惩戒。先后制定印发了《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暂行办法》《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编印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手册》《农民工维权手册》等宣传材料,广泛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活动,提高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意识,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积极推广“双随机抽查”执法检查方式,结合日常巡查、书面审查工作,组织各地认真开展辖区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一季度,各地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典型案例21件,自治区公开曝光15家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名单,会同发改、住建、工商、人民银行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依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和震慑力度,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劳动监察稽查局)
【工作动态】
※ 7月9日,首届中国绿色智能铸造暨第四届国际绿色铸造高峰论坛——2018年博士后学术交流会在银川召开。中国工程院院士柯伟,国内知名专家、博士后科研工作者及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300余人参加论坛。论坛围绕智能制造技术、绿色铸造技术、绿色智能工厂规划建设等交流研讨,对企业解决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关键问题,提高降本增效,环境安全达标,推进企业上云,实现绿色智能转型,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论坛由自治区人社厅、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联合主办。(专技处)
※ 7月10日,全国省级法治报社长(总编辑)“七五普法塞上江南行”活动采访团走进自治区人社厅,现场观摩了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社会保险监控平台、流动仲裁庭,听取了人社厅在“七五”普法过程中,坚持“人才优先、民生为本”工作主线,搭建普法平台、落实普法责任、创新普法方式、打造普法品牌的经验做法。 (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