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安委办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宁安办〔2017〕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区属和中央驻宁各企业:
,***、***印发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出台实施,充分体现了以***同志为核心的***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行动纲领,对于推动我国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有重大里程碑意义。现就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意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宣贯,把握精神到位
要切实加强《意见》学习宣传贯彻,深刻认识《意见》出台的背景和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上来,迅速在全社会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
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将翻印发放《意见》学习读本,举办《意见》精神辅导班,在自治区主流媒体上集中宣传《意见》内容和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宣传贯彻动态信息等。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充分调动社会、行业宣传资源,运用多种宣传方式,迅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认真解读和宣传《意见》精神。要带着问题学,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深入思考,切实把《意见》精神转化为完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的自觉行动。要通过举办研讨会、辅导讲座、干部轮训、专家讲解等多种形式,组织进行系统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振奋精神。要组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干部、安全生产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宣讲,使《意见》精神成为社会各方面的共识,筑牢《意见》贯彻落实的思想基础。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的报刊、电视、广播、网络,新媒体的微信、微博和公交车、楼宇、电梯显示屏等,采取设立专栏、访谈、播放公益广告等多种方式,集中报道、广泛宣传《意见》的精神实质和经验做法,推动学习贯彻不断引向深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到位
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和自觉性、主动性,增强抓好学习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紧紧围绕《意见》提出的一系列改革举措和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意见》确定的安全生产各项改革任务和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组织专门力量,建立统一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合力。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工作,抓住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着力在抓落实上出实招、硬招,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的实施办法、工作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逐项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任务要求,建立责任清单,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统筹推进,将中央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的具体行动。
(三)强化典型引路。要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针对改革涉及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选取有代表性、基础较好的地区和部门,直接指导、先行先试、积极推进,为《意见》的全面贯彻落实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做法。
三、强化督促检查,推动落实到位
要切实加强对《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一)建立督查督办机制。把贯彻落实《意见》情况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督办事项,按照责任清单和时间表,定期检查、全程***。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严肃问责。
(二)建立工作落实考核机制。把《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纳入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检验下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依据,严格考核奖惩。
(三)建立工作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及时通报《意见》贯彻落实进展情况,加强情况交流,总结推广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好的经验做法,努力推动各项改革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告自治区安委办公室。
联系人:王希浩,电话:(0951)8622022
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