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十三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区直各有关单位,有关职业院校(技工院校):
为切实做好我区技能人才评选推荐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荐第十三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20号)要求,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及分配名额
本届评选推荐活动将以地级市和有关部门(包括:自治区有关厅局、行业、各类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为单位,根据推荐范围及条件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工作。自治区将从推荐的人选中选拔确定参加全国评选的候选人,其中推荐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1名,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1名。
二、推荐条件
(一)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原则上从我区历届全国技术能手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并且享受过***政府特殊津贴人选中推荐。候选人需来自生产一线岗位,且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时间 。鼓励各单位优先推荐从事《中国制造2025》确定的十大重点领域(即: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天航空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机械装备)相关工作的候选人。
候选人的技术技能水平应在国际国内有重要影响,在本职业(工种)中发扬工匠精神,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技术方法,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并在带徒传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国际国内产生重要影响;
3、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原则上从我区历届“塞上技能大师”和“自治区技术能手”中推荐。候选人需来自生产一线岗位,且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时间。
候选人的技术技能水平在国内本职业(工种)中有较大影响,在本职业(工种)中发扬工匠精神,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2、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为避免重复推荐,各单位不能推荐所在地中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人员。此前已经获得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参与推荐申报。
三、有关要求
(一)此次评选表彰活动规格高,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规定进行评审和申报,未按要求进行申报的将不予评选和推荐。凡是在评选、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核实,一律取消推荐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二)推荐的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的推荐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填写上报。
(三)各单位要严格把关,在开展评审、公示的基础上,对推荐的候选人(包括参与重大项目、工程的人员)排出优先顺序,填写《推荐表》,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组织专家进行复审和公示,经研究确定后,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参选。
(四)我区历届已被评为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的人员不参加本届相同层次的推荐表彰活动。同一候选人不得同时申报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两个奖项,对重复申报的将视为无效申报处理。
(五)各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尽快在本地区、本单位组织评选推荐活动。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电子版本)请于2016年4月30日前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逾期申报视为无效。
(六)各单位在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中,要注意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并结合本届表彰活动,围绕加快本地区、本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有关媒体做好宣传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
(七)本通知涉及的表格、有关内容及要求可在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nxhrss.gov.cn)公示公告栏目和查询相关信息。填写各类表格前请将“***、样表”字样删除。
各单位在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
联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 系 人:张春明 王保林
联系电话:0951-5099012 5099119
***:1.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推荐表
2.申报材料要求
3.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表填表说明
4.中华技能大奖申报表
5.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表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