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全面落实工伤保险政策 保障参保职工权益
今年以来,我区全面落实工伤保险政策,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优化经办流程,竭力保障参保职工各项权益。截至9月底,全区工伤保险参保91.16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3.59%,参保人数较去年同期增加1.2万人,增长1.33%。 一是完善工伤保险政策。制定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办法》,为各级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工作,降低工伤事故伤害和职业病发生率,规范工伤预防费的使用和管理,更好地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工作遵循。二是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实施工伤保险“同舟计划”二期工作,重点做好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逐步实现工伤保险覆盖交通运输等行业职工。在建筑业按项目参保规程的基础上,新增了交通运输等行业参保类型、按剩余工期进度比例缴费方式、终止施工退费处理等项目,简化了工程项目延期办理程序。进一步规范明确参保缴费和经办业务,加大政策宣传和检查督导,按月通报进度,加强工作调度。三是加大工伤政策宣传力度。结合“春风行动”招聘会、春节前后农民工集中返乡等时机,深入企业单位、街道社区开展工伤保险政策宣传活动,引导各企业单位积极依法参保。组织开展“工伤保险进央企”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宣讲工伤保险政策、工伤认定和待遇领取等基本常识,发放《工伤保险条例》等宣传资料和宣传品,与企业职工互动交流,解答问题,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自治区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