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社厅六项措施推进法治人社建设
去年以来,自治区人社厅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扣重点,深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一是依法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加强行业协会清理,建立健全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牵头编制自治区政府人才管理权力和责任清单。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编制并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定并公布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事项目录45项及办事指南,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二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编制2017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制定《系统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实施办法》《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反馈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保证重大决策事项内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三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调优化整我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社会保险执法职责,将原来分散的劳动用工、就业、社会保险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调整归并到劳动监察稽查局统一行使。落实和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有机整合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专项检查等劳动保障监察方式,实行柔性执法,分级整改督办,避免对企业重复检查,消减企业对立情绪,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切实做到了执法人员“人人有证、亮证执法”。四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持纪检监察组、机关党委负责人列席党组会、厅长办公会,加强执纪监督。建立与自治区工商联、农工党宁夏区委会联系制度,聘请26名政风行风监督员,通过重大事项通报协商、联合开展调研等方式,主动接受联席会成员、政风行风监督员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自觉接受巡视监督和审计监督,对巡视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责任,逐项予以了整改。全面提升应诉能力,强化依法出庭职能。五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不断提高争议处理效能和仲裁服务水平。采取主动***送法、主动跟进回访、主动建言献策的“三主动”工作法,运用“三步调解法”化解矛盾。与人民法院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联手解决争议。六是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依托全国人社系统干部学习平台和宁夏干部教育网络培训优质资源,组织干部职工在线学习。举办“法治人社建设”专题培训班,对全区人社系统60名干部进行了培训;“国家宪法日”利用“人社政策大讲堂”平台,为全厅干部讲解工伤认定、行政应诉、劳动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等法规政策。将领导干部、公务员完成年度或阶段性学法情况、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考核干部。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