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规范政府补贴性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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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近日,我区对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使用管理工作进行规范,明确全区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实行统一证书、统一编码、统一印制、分级管理、免费发放。一是统一证书。从2017年12月1日起,全区使用统一印制的《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并免费发放,原《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停止使用,此前已颁发的证书效力不变。二是统一编码。合格证书实行全区统一编码的办法,建立持证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培训工种、证书编码等信息共有的电子档案,杜绝重复参加政府补贴培训的现象。三是严格管理。职业培训机构组织开展的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后,向委托其培训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培训人员信息申领合格证书,经人社部门考核验收合格的核发合格证书。合格证书的使用管理,实行谁发证、谁审核、谁验印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证书工本费。(职建处 李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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