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市场监管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
序号 | 行政权力名称 | 行政权力目录 | 备注 |
1 | 重大行政处罚决定 | (一)拟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价值数额较大的案件; (二)拟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案件; (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案件; (四)涉及重大安全问题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五)达到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案件; (六)本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认为应当提交集体讨论的其他行政处罚案件; (七)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部门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 前款第一项所称拟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价值数额较大的案件为: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个人拟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价值的5万元以上,对企业拟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价值30万元以上的案件; | |
2 | 重大行政许可 | (一)拟实施听证的行政许可; (二)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 (三)拟撤销行政许可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和第四款情形的。 (四)本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认为应当提交集体讨论的其他行政许可事项; (五)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部门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 | |
3 | 重大行政强制措施 | (一)查封经营场所使场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的; (二)扣押许可证或者执照使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的; (三)本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认为应当提交集体讨论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四)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 | |
4 | 重大行政检查 | (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 (二)涉及重大安全问题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三)本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认为应当提交集体讨论的其他行政检查事项; (四)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部门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 |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