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天等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保安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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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崇左市天等生态环境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安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集中面试,公开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保安人员,人数1人。
三、资格条件
(一)年龄要求:年龄满4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诚实守信、踏实肯干、爱岗敬业,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11日至7月2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招聘简章***自行《报名登记表》填写,或到生态环境局办公室现场填写后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于工作日交到崇左市天等生态环境局二楼办公室(地址:崇左市天等县天宝南路253号)提供给相关人员审查。
(二)报名地点:崇左市天等生态环境局(二楼办公室)
(三)报名提交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报名资格审查:由崇左市天等生态环境局负责报名者的资格审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地点:崇左市天等生态环境局会议室;
(三)面试的组织实施:由崇左市天等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
六、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以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择优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项目原则上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崇左市天等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前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崇左市天等生态环境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劳动合同一式4份,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各执一份,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备案各一份。
九、待遇报酬
(一)按县人民政府确定的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每人每月1800元(含养老、医疗、失业三险的个人负责部分)发放;
(二)聘用期间,单位为个人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规定险种并负责缴纳单位部分,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个人部分;
本简章由崇左市天等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1—3527685(崇左市天等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报名登记表
崇左市天等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10日
报名登记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岁) | |||
民 族 | 籍 贯 | 健康状况 | |||
政治 面貌 | 学 历 | 联系电话 | |||
身份 证号 | |||||
应聘 岗位 | |||||
现住址 | |||||
有过何种工作经历 | |||||
本人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责任。 应聘人签名: 年 月 日 | |||||
资格审查意见 |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复合 意见 |
复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