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令第713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株洲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株政办发〔2020〕8号)等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醴陵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列入目录清单管理的决策事项须于2023年11月30日前提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承办部门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醴陵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醴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
醴陵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部门 | 拟实施时间 | 决策实施依据 | 工作计划 | 是否需要听证 |
1 | 醴陵市城市管理领域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工作衔接规范 | 醴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2023年10月 |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竹筏汝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汝城县关于城市管理领域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工作衔接规范(试行)》的通知 | 1、醴陵市城管局代拟《醴陵市城市管理领域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工作衔接规范》(征求意见稿)出台;2、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3结合相关部门意见,进一步完善征求意见稿;4、按照发文件程序出台《醴陵市城市管理领域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工作衔接规范》;5、醴陵市城管局组织实施《醴陵市城市管理领域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工作衔接规范》。 | 否 |
2 | 醴陵市巡游出租车运价标准调整方案 | 醴陵市发展和改革局 | 2023年5月 | 《价格法》、《湖南省定价目录》《******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 | 1、醴陵市发改局代拟《醴陵市巡游出租车运价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2、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3结合相关部门意见,进一步完善征求意见稿;4、上会讨论;5、发布文件。 | 否 |
3 | 深化“数字经济”战略合作 | 醴陵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2023年5月 | 《数据安全法》、***关于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 2023年2月完成完成征求意见收集、归纳及文本修改,上会讨论,签订合同。 | 否 |
4 | 醴陵市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 醴陵市卫健局 | 2023年7月 | 《株洲市建设湖南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先导区》 | 2023年5月完成征求意见收集、归纳及文本修改,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印发实施。 | 否 |